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现有的各个研究中心的管理,我院参照学校的校级研究中心管理等相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与多次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公民教育学院)“研究中心”管理规范》,明确了现有各个研究中心实行执行主任负责制,采取层级责任制与目标管理方式运作,各个中心除了各自业务工作外,都必须以开展学术研究为主体工作,确定了各“研究中心”课题的结项、发表出版的学术成果以及相关培育取得的纵向研究项目成功立项,作为评估“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最主要的观察点。此外,还强调了学院凡参与并成为各“研究中心”人员的教师,其工作业绩均计入学院对教师综合测评相关的学术活动与社会服务之中。
2013年3月18日